《人民的名义》电视剧热播,街头巷尾的大人小孩都在议论。开始我并不以为然——因为之前也算看过不少官场小说,自认见识了不少所谓官场文化——但奈何周围探讨的氛围太浓。为了不被剧透,最近抓紧看完了《人民的名义》小说。
小说几乎可以作为电视剧本,但我还是对电视剧中演员的演技有些好奇。论剧情,我并不认为非常优秀:剧中人物跳反太早太明显。除了高小琴和高小凤双胞胎的设计出乎意料,李达康个性突出且强势、又驭下无方——真不知道他怎样保护自己的羽毛,爱好天文的懒政孙副市长有些黑色幽默。其余人物或正派、或被腐蚀、或老谋深算、或矢志不移、或左右摇摆,算不得有血有肉,过于面孔化,顶多算个典型形象。
我现在好奇是为什么要定名曰“人民的名义”。模糊记得在小说偏后的位置出现的这句话,是侯亮平大义凛然的说辞,还是高书记“雄辩”之辞。我不怀好意的认为是后者。名义有很多种,法律之名、正义之名、大多数之名等等,但以人民的名义含义丰富。
正义之名被前人用过头、用滥了。以至于谁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敢自称正义的化身,而不怕被群起攻之(不如叫以月亮的名义来得巧妙)?法律之名好则好哉,但过于匠人气,满满的不解风情。既没有反转,又没有复仇的快感,甚至没有宽恕之后的感人。即使不明确表示,法律总不招人喜欢。我们总会希望看到法场有快马加鞭一骑飞驰而来的“刀下留人”,或是不惜违法替天行道的绿林好汉。相比法不容情之刻板,我们乐于并苦于游弋于法外开恩与法不择众之中,或沾沾自喜、或怨天尤人。
正义过于自以为是,法律刻板而少灵活,“人民的名义”则不偏不倚。既能激起大家的参与感,又有恰到好处的、看得着摸不到的神秘感。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“人民”,为之奋斗并为之丰富内涵。我们若无力表达自己的意愿,那就不妨通过代表——尽管并没有我们的同意——口中表达。倘若恰好又与些许我们的想法相符,那就谢天谢地,现象级实至名归。
我想剧中经济犯罪与以权谋私仅仅是要反映的一部分问题,甚至是表层的问题。需要注意到郑西坡诗人终于被半挟持地走上了上访的路,李达康努力维持的经济形势下官生凋蔽。法外容情也罢,钻法律空子也罢,以人民的名义也罢,不可控的权力助我们在刀刃上跳舞,谁都自信自己不会跌下而已。